
陳茂波出席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時表示,今次消費券發放,按不同儲值支付工具,分兩或三期發放,是參考了海外做法,希望在一段時間內,持續促進消費,所以才分期發放。他指,其中三款支付工具,容許在5個月內用完5千元,餘下一款就讓市民在7個月內使用4千元,再取回餘下一千元的消費劵,是希望提供更多選擇給市民。
財政司司長辦公室財政預算案及稅務政策組主任王學玲就表示,八達通最後一期發放的1千元,當局不會限制市民如何使用,亦不設使用限期。
陳茂波:消費券可用於交通費盼兼顧到各人需要- RTHK - 香港電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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