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今日(28 日)報道,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要求員工同意公司收集個人及家屬詳細資料,更指若拒絕或無法支薪(詳見報道)。維他奶集團回覆查詢時,未回應若員工不簽文件是否會遭解僱等問題,僅稱一直小心謹慎處理員工的個人資料,又表示近日公司系統進行電子化更新,因而需向員工確認將其個人資料轉移至新系統上。惟據《立場》早前取得維他奶公司向員工提供的文件截圖中,未見有「電子化更新」字眼。
另外,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就事件回覆《立場》查詢,強調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提到一般而言僱主收集的資料須「是有實際需要但不超乎適度」。至於若有公司以「或無法支薪」為由要求員工提供個人資料,是否存在脅逼員工「同意」?公署指僅指公司應得到員工自願和明確的同意。
維他奶:向員工確認個人資料以作「電子化更新」
《立場新聞》就事件向維他奶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查詢,問到收集員工個人資料一事是否與 7.1 刺警案有關、若員工不簽文件是否會遭解僱等問題,公司一律沒有回覆,僅指一直小心謹慎處理員工的個人資料,並嚴格遵守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有關收集、使用及儲存員工的個人資料以及其他法例要求。
維他奶集團又提到,近日公司的人力資源系統進行「電子化更新」,因而需向員工確認將其個人資料轉移至新系統上。當中所涉及為「原有人力資源系統上的個人一般資料,包括其提供的個人履歷、專業協會會員資格、有關家庭成員或人士的聯絡資料」,以作為在緊急情況等用途。
惟記者翻查員工提供予《立場》的文件截圖,2 頁的「同意書」及 6 頁的「員工個人資料(私隱)政策」中,未見有「電子化更新」字眼。而文件中要求收集員工及家屬的個人資料包括「與各機構的關聯」,維他奶集團聲明亦未有解釋其含義。
維他奶又指所有相關文件均經過外部律師事務所審閲和修改,以確保符合相關法規。並提到會在這兩星期陸續安排簡介會,向員工溝通有關人力資源系統進行電子化更新的詳情。
私隱公署:僱主收集資料須「有實際需要但不超乎適度」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亦就事件回覆《立場》查詢,強調不評論個別個案。但提到一般而言,根據《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原則,僱主作為資料使用者須以合法和公平的方式收集員工的個人資料,而收集的資料是「有實際需要但不超乎適度」。同時僱主須以切實可行的方法,在收集個人資料時或之前告知員工收集及使用其個人資料的目的,以及資料可能會轉移給哪類人士等。
公署亦表示,僱主收集的員工個人資料,只限使用在收集資料時所提到的用途、目的或直接相關的目的。除非得到員工自願和明確的同意,或相關豁免條款,否則個人資料不得用於新目的。
要求收集員工及家屬資料維他奶稱因系統須「電子化更新」 不回應拒簽會否被炒| 立場報道| 立場新聞 - 立場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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