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券商執笠】券商倒閉客戶會否血本無歸? 投資者賠償基金識唔識?
富途(美:FUTU)、老虎證券(美:TIGR)兩家中資互聯網券商近期成為內地輿論聲討對象,人行官員本周不點名批評,暗示富途和老虎證券在內地屬於「無牌經營」、「非法金融業務」,令富途、老虎證券股價大瀉。富途目前在香港證監會領有牌照,向港人提供香港、美國經紀服務,理應不受中國監管影響,但市場不乏議論倒閉風險,而香港對證券行客戶的法例保障如何,重新引起關注。
富途:絕大多數現有客户來自香港及海外,可見【下一頁】
證券及期貨(客戶證券)規則、證券及期貨(客戶款項)規則要求
在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經紀行接收客戶款項、證券都必須遵守客戶證券、客戶款項兩項要求。
客戶款項而言(字眼稍經省略方便理解,文末有法例連結):
持牌法團或持牌法團的有聯繫實體如收取或持有客戶款項,則須按照規則在香港為客戶款項開立和維持一個或多於一個獨立帳戶,而每個該等帳戶均須指定為信託帳戶或客戶帳戶。
客戶證券而言(字眼稍經省略方便理解,文末有法例連結):
中介人或中介人的有聯繫實體在收取任何客戶證券後,須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快確保該等客戶證券存放於在:
認可財務機構、
核准保管人、
或另一獲發牌進行證券交易的中介人,
開立的獨立帳戶作穩妥保管,而該帳戶是指定為信託帳戶或客戶帳戶並由該中介人或有聯繫實體為持有該中介人的客戶證券目的而在香港開立及維持的。
綜合而言,經紀行雖然在CCASS(中央結算系統)代客持貨,但客戶實際持倉或資金,都會受限制地放在獨立帳戶之外,除非得到客戶同意或協議,經紀行不可調動客戶持倉或資金,捲款而走難度不低。
富途不幸倒閉 投資者賠償基金作用識唔識?哪些倉位受保障?
即使券商倒閉、違責,《證券及期貨條例》設有投資者賠償基金機制,當持牌中介人或認可財務機構因為違責事項而導致投資者金錢損失,投資者賠償有限公司會從賠償基金中支付予投資者獲准申索的賠償,但只限香港交易所買賣產品和滬深港通北向通傳遞買賣指示的證券損失。
證監會從2020年1月1日起,將單項違責而可以得到的賠償總額由150,000港元提高至500,000港元;每名申索人就香港期貨交易所的期貨買賣,可以獲得的最高賠償上限亦由150,000港元提高至500,000港元。
值得注意,不是所有券商倒閉,都會令投資者需要申請投資者賠償基金,近10年不時有券商難抵經營難關倒閉,但大多能有序安排客戶退出,投資者賠償基金僅在佳堅證券、香港宏僑投資違責(包括犯有違反信託、虧空、欺詐或不當行為),而邀請有關人士提出申索。
富途李華:不存在倒閉問題、人行官員批「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可見【下一頁】
整體而言,香港對券商處理客戶資金、證券有一套監管要求,富途倒閉風險目前而言亦屬較低水平,但富途面對監管機構緊盯,向內地投資者服務若受限制,券商的規模效益恐削減,再提供大額優惠、推廣,力度或有所收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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