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6月中華電力有電纜橋爆炸起火,令元朗、天水圍及屯門大停電,逾50萬居民受影響。有市民於去年8月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稱這事件導致冰箱內大量食物變壞,向中電索償超過6500港元。案件今天(9日)再提訊。中電一方指申索無理纏繞,申請剔除。審裁官會在3月23日宣判。
本案申索人為Lo Po Sang,被告為中華電力有限公司。申索人在申索書中指,被告沒有在合理的時間恢復供電,停電大約15小時,令他購買的食品造成不可逆轉的損失。申索人稱,根據食安中心建議及呼籲,該些放進了冰箱的食品是不能食用。基於雪櫃物品太多,是次申索只針對其中相對重要的食品進行追討。由於購買時是以現金付款,故沒有付款紀錄提供。食品價格以網上超級市場及官網價格估值。
申索人附上食品價格表,顯示他指冰箱內的食品包括10樽1.5公升鮮牛奶、9支1公升石榴汁、22個特大蘋果、12個特大牛油果、7杯500毫升雪糕,總值6559.3港元。申索人現追討上述款項,連同上是次訴訟所衍生的訟費。
稱去年大停電令食物變壞 市民向中電索償逾6500港元 - 雅虎香港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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